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3HYG121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瑞邦家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卫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卫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柴油机发电组;
2.2 项目规模及范围:本项目计划投资为2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环城路2152号;
2.5 供货期:2014年5月8日前供货及验收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资格;
3.1.2 须满足二次消防验收标准;
3.1.3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皓月大路与普阳街交汇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以上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皓月大路与普阳街交汇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6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卫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2152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陈 刚 电话:189439619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与普阳街交汇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系人:马书洋 电话:0431-8679311
2013年12月12日 |